近日,按照《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集中开展高风险非正常户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莲湖区局对系统中的“非正常户”名单进行了生成,并积极与区国税局联系,通过信息比对、筛查等多种方式,最终对确定的第一批截至2017年2月28日认定的高风险企业非正常户进行集中公告。
此次集中公告企业涉及95户纳税人,都是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一般纳税人携票走逃企业,以及经国地税共同认定的高风险非正常户。区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通过国、地税联合公告方式,在办税场所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支持,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局反馈汇报,从而有效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