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担保 副局长登上“老赖榜”
“我给朋友担保,朋友陷入困境,未能及时还款。”去年11月15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一次性曝光32名“老赖”,其中有8名公职人员,涉案金额占到总执行标的的一半以上,执行标的400余万元,该区一位副局长吕某欠债280万元。面对媒体的采访,吕某说借款到期后,他催促朋友还款,自己也拿出了一部分钱,但还是未还清全款。他坦言,当时并没有考虑太多,对风险估计不足,如果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他自己愿意接受。
在失信人被惩处的案例中,记者发现有不少人是出于好心为朋友亲戚帮忙担保,结果被担保人投资做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借款,或者躲避债务,失去联系,到了归还期限,逾期不还,银行或者借款的债主将担保人诉至法院,担保人只能替人还债。
在西安做生意的陕北子长人张芳(化名)的表妹开餐馆,找她担保一次性向银行借贷了30万元,借款期限二年时间。当时她丈夫杨先生再三劝她说,如今餐饮行业进入微利时代,借款容易还款难,劝她不要惹麻烦。可张芳抹不开面子,用自己在西安购买的房子做抵押,帮表妹把钱贷了出来。不料,表妹经营不善,月月亏空,二年后,到了还款期,无钱还债,被银行告到法院,法院判决执行张芳的住房抵债。表妹和妹夫无颜面对张芳,留下一封道歉信,说等他们到南方站稳了脚跟,慢慢给她还债。张芳的房子一旦被执行拍卖,他们一家人只能流落街头,而她这些年的积蓄全压在货里边,一时间无法脱手,只能向哥哥姐姐借钱,最后把家里的金银首饰玉镯等都拿到典当行变卖了。生活一下从小康跌入贫穷,为此,她丈夫差点和她离婚,只是看在孩子的份上,才咽下了这口恶气。张芳后悔当初没有听丈夫的劝,她说,“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出力不讨好的傻事了。”
陕西当代人律师事务所赵彦松律师说,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人并不懂担保的性质和定义,只是出于热心,有的碍于面子,在不了解借款借物人的经济状况,是否有偿还能力,不知借款用途的情况下,就替人担保,最后成了失信人登上“老赖榜”。没有十成把握,建议市民尽量不要替别人担保,省得吃后悔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