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2017年春季学校(幼托机构)开学后,未央区食品药监局未央宫所对辖区21所学校(幼托机构)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一是要求学校(幼托机构)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学校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始终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二是重点查验了学校(幼托机构)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留样及记录、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等环节;三是严禁学校食堂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生鲜黄花菜、发芽发青土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
下一步,未央宫所将对辖区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开展监督抽检,进一步排查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