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加强消费知识宣传,增强广大市民朋友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未央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律师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3月15日上午,未央区司法局组织20余名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在校学生,分别在方新村盛龙广场、大明宫建材家居城广场、北三环大明宫建材市场设立宣传站点,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等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百姓解答消费侵权等相关法律问题,特别是与广大干部群众密切相关的、普遍存在的以及与新兴的一些消费方式相关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在咨询活动现场,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广大消费者讲解了法律援助的作用、法律援助手续,并就广大市民提出的消费维权、民事纠纷、刑事诉讼等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活动中,共向市民群众发放《未央区公共法律服务地图》和相关法律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未央区司法局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增强了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同时希望以此提高未央区广大市民的消费维权意识,有效疏导化解消费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讯员:惠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