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非法运输野生动物 福建一男子触犯法律领刑受罚

2017-03-10 12: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长汀3月10日电 (陈立烽 曾昭辉)一男子为了200元帮助他人托运一批野生动物,不料半路上被民警查获,受到法律的惩处。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10日披露,该院一审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被告人曹某是江西省宁都县人,2016年10月22日,曹某为从江西省南昌市开往福建省龙岩市的客车跟车,在途径江西省南丰县高速公路收费站时,有人请求曹某帮助托运一批野生动物到龙岩市,并支付了200元的运费,曹某为了捞点好处满口答应了。

在客车途径长汀县古城镇公安执勤点时被查获,这批野生动物包含鸟类1只、蛇类22只。经司法鉴定,所查获的鸟类为苍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蛇类为眼镜蛇,属福建省重点保护动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被告人曹某运输省级保护动物部分,已被行政处罚并已交纳罚款,归案后坦白交待并主动预缴罚金等悔罪表现,被没收的野生动物已予以放生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对被告人曹某作出了缓刑的判决。(完)

全站热点
未央 西安泾河中心学校举行庆“三八”职工才艺展示活动

2017-03-10 11:43阅读

40多分钟大营救 汉中火车站上演“生死时速”

2017-03-10 09:04阅读

莲湖区区长和文全听取公厕改造提升考察情况汇报

2017-03-09 16:45阅读

大兴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

2017-03-09 10:01阅读

未央区区级领导在文景路广场集中植树

2017-03-08 14:40阅读

高陵区召开植树绿化推进会 要求:大干、 快干 、实干

2017-03-07 21:05阅读

未央 辛家庙街道深化“三三工作制”持续抓好基层环境卫生

2017-03-07 12:44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