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2017年2月28日, 西安市阎良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黄晓民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卓同志为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局长;
冉永宁同志为区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任飞舟同志为区监察局局长;
逄国哲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龚育忠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郭向卫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
李建宏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增利同志为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邓良锁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鲍国强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邢崇军同志为区农林局局长;
邢继辉同志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丁广运同志为区审计局局长;
赵安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
姚伟同志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玉珍同志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特此公告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