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营造良好创建氛围,从3月1日至4月28日,临潼区食品药监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我承诺我负责”活动。
活动将分三阶段开展。一是宣传动员阶段,通过《人文临潼》、临潼区政府网站、“临潼食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要求、方法等内容;二是活动开展阶段,组织食品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公布企业在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上,制定的管理办法、服务规范及售后服务办法;三是总结提升阶段,对承诺活动进行经验汇总,推动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同时发挥职能部门的引导、监督、依法查处力度。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我承诺我践行”活动,将有助于提高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有助于提升全区食品安全质量,助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深入有效开展。
(区食品药监局惠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