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全市“河长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第二督查组在市政府督查室张凤虎主任带领下,对我区“河长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海林,区水务局局长赵建林,副局长张三龙参加。首先,督导组对灞河右岸战备桥至纺园八路河段环境卫生、污水排放、公示牌实地查看。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了工作资料。
张主任对我区“河长制”落实情况表示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级河长要按照“河长制”巡查制度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二是严查河道排污口,确保水质达标;三是区河长办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海林要求,区河长办按照督查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河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