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以来,我区切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区域范围内主要河、库分布情况,全面推行我区“河长制”各项工作,建立区、街、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体系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方案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监督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河道、水库相结合的区、街、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对全区范围内的2条河流和6座水库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由区党政主要领导人分别担任总河长,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等五大班子领导担任区河长,河流、水库所在辖区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街级河长”,所在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河长”,实现了区、街、村三级“河长”全面覆盖。同时,设立区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2016年12月28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启动了我区“河长制”工作,2016年12月30日,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了《灞桥区“河长”工作实施方案》(灞办字【2016】80号),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和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区级河长对所辖河流负总责,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流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定期听取所辖河流下一级河长的汇报,督导下一级河长和区级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街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所辖河流水环境治理及管理工作职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级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日常管理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对侵占河流、非法采砂、乱倒乱挖、污水直排等行为进行执法整治,负责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日常巡查保洁、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流生态修复和河流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村级河长的职责分工由各街办进行明确。每个区级河长确定一个联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三、把握工作重点,着力开展环境政治整治工作
2016年12月30日,“河长制”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各级河长立刻行动起来,走进各自负责的责任河段进行认领和检查,对所负责河段区域发现的垃圾乱堆乱放等河道环境问题,区河道管理站、所在辖区街办及村组三级部门按照“河岸整洁、河面清洁、河流通畅、河岸绿化”的目标要求,认真对河道内外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切实维护好辖区河道水环境和河堤周边卫生的清洁。
四、营造工作氛围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积极开展“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目前已在灞河湿地公园、浐河城市显要位置树立三级公示牌10块。同时,为了避免“河长制”流于形式,走过场,最后导致问题查不出,工作不能推动,今年,我们制作了《“河长制”工作手册》准备下发,发放到位后,不仅对相关河段的日常情况、突出问题的了解更加准确清晰,对治理目标与整改措施的推进力度也更加有力有效。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河长制工作力度的同时,按照“河长制”实施方案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完成《灞桥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灞桥区“河长制”督办制度》等文件争取尽早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