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年后辖区药品、化妆品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群众药品、化妆品使用安全有效,从2月3日起到8日,新城区食品药监局执法人员深入尚德路化妆品批发市场、东门美博城等化妆品卖场及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化妆品门店,对药品、化妆品市场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执行GSP情况以及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风险性较高的美白祛斑类等特殊管理化妆品进行了检查。
同时,对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总局关于14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7号)》涉及的不合格化妆品清查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辖区目前尚未发现总局通告的不合格化妆品。
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要求各药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加强经营过程中购进、验收、销售的全过程经营质量管理,严格依法经营。同时,各化妆品经营单位要对照总局公布的不合格化妆品名单,认真自查,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全力保障节后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