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化“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陕西省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着力培育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的村风民风,大力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的美丽乡村,有效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的落细、落小、落实。
2016年,高陵区被确定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省级建设重点示范区(县),共有3个街镇9个村为示范村。区领导分别对这9个村进行包抓,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发挥优势,为重点示范建设村争取项目、筹措资金、整合资源,进行帮建。
此次“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包抓帮建活动,高陵区司法局承担着对些重点建设村的普法宣传、依法治村、参与民事事务调解、制定乡规民约等任务。围绕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的建设,利用好“法治示范村”、“法律六进”、广播、网络等普法教育平台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零距离的普法教育,广泛进行普法宣传营造出学法用法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