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近期,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徐家湾所开展处方药专项检查,对集中约谈会会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从企业制定落实处方药管理制度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分类摆放、处方登记和留存情况,以及药店是否及时收集本企业售出药品不良反应等方面开展,并要求企业严格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并告知消费者该药品必须凭处方才能购买;二是严格药品分类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必须分区(柜)摆放,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警示语要悬挂在醒目位置;三是处方必须由执业药师审核并凭处方销售,留存的处方必须要有执业药师的签字或盖章;四是严格处方审核管理,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截止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下一步,徐家湾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对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这一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徐家湾所执法人员向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详细讲解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