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质监局联合省环保厅,组织制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经省政府批准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将于2月10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首项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要减少臭氧污染,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就必须加强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物协同控制。本次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对8个主要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的适用范围、排放限值、工艺管理要求、监测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是我省发布的首项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也是我省向雾霾宣战使出的又一“杀手锏”。初步估算,标准实施后,我省将有78%的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受到更加严格的标准限制,所涉及的汽车整车制造、印刷、木质家具制造、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涂料与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表面涂装等主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总量可达65%以上,全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将在现有水平上削减至少20%以上。(三秦都市报记者 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