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标签标识监督管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标签标注和功能声称行为,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多举措积极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截止目前,检查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乳制品的商场超市209家次、批发市场16家次、农贸市场32家次、母婴店35家次,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召开相关科所队长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成立了由叶小玲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完善措施。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时下发到相关科室(队)和各食品药监所,进一步分解任务,夯实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落实责任,重在规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主体责任开展自查。同时对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自查整改,要求企业3月底前上报企业自查报告。
四是突出重点,清理规范。重点检查标签标识的产品名称、标示内容、含量和功能声称等问题,严厉打击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欺诈行为,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分装、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生产销售乳制品等违法行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乳制品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违法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对于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加强督导,确保实效。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辖区食药监所,并将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