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方便广大市民群众购物年货,同时规范市容环境秩序,长安区城市管理局从1月19日起至2月11日,在不影响市民出行、不占压盲道的前提下,在长安区步行街南口、韦曲南街全段、青年街全段、信合巷、高阳一路、高阳二路、樱花一路、樱花二路、文苑北路、文苑南路(西北大学东门)、滨河大道西段、文化街、青年北街等13个区域设置临时灯笼(春联)市场。
临时灯笼(春联)市场设置标识牌并公布投诉电话,由城管执法人员统一监管,区域内杜绝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搭棚设场(雨雪天除外),不得使用音响或喇叭招揽顾客,禁止占压盲道,损坏门前及市场周边市政绿化设置。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长安区城市管理局将疏堵结合,积极引导周边符合条件流动商贩进入临时市场内经营,切实把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肖柯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