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分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确保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在2017年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实现追赶超越,区建住局积极筹备,于1月18日组织召开年度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区发改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物价局、公安莲湖分局、质监莲湖分局、规划莲湖分局、环保莲湖分局、莲湖消防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业务科长共40余人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刘一平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围绕新条例的调整变化,对下一步如何有效解决管理体制不健全、业主大会成立难、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突出制约物业管理有序发展等难点进行详细解读,并就街办和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方面的职责予以进一步明确。随后,对近期物业管理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与会人员就新条例的实施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刘一平副区长结合全区物业管理实际,提出两项具体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逐步完善“三级联动”管理机制的同时,围绕小区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特种设备脱检、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践行事不过夜马上办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切实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
二是各尽其责,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区建住局发挥牵总作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了解掌握新动向、新要求,积极向兄弟区县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推动工作走在前列。各街办、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随意乱搭乱建、捆绑收费等乱像的监管和查处工作。通过密切协作、履职尽责,逐步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物业管理综合体系,推动莲湖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