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张某不慎遭遇电信诈骗,导致海瑞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海瑞公司遂以张某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存在重大过错,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及利息共161806元。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侵权责任纠纷,判决由张某赔偿海瑞公司48000元。
经审理查明,张某原系海瑞公司财务人员,2013年退休后被公司返聘为会计。2015年5月4日,张某QQ被盗,后找回QQ并修改了密码。5月6日上班后,张某接到了“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李某”的QQ指令,要求其向王某个人账户转款。张某未经电话核实,便将公司账户的16万元和个人账户的9.5万元共25.5万元分三次转入指令账户。转款后,因与“张某”QQ联系再无回音,张某起疑并电话向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李某核实,方知被骗。李某与海瑞公司立即报案。经查,16万元已被全部转走,9.5万元被冻结后退还张某。该电信诈骗案至今未侦破。另查明,张某月薪为4000元。海瑞公司财务流程为:每笔付款须由公司总管签字确认才能转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作为公司财务人员,应就公司财务工作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严守公司财务制度和操作流程。但张某未核实指令付款的人员身份便轻率地将大笔款项转至个人账户,亦未遵照公司财务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付款审批,就公司损失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企业在经营中应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张某的转款行为发生在工作时间,其虽有过错但并无主观恶意,故不宜严格按过错程度要求其赔偿。综合考虑损失大小、过错程度、工资收入等情况,法院酌定由张某负担30%损失即48000元。
本案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陕西日报记者 秦峰 通讯员 韩立军 江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