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南昌1月13日电 记者黄辉 通讯员覃国忠 记者今天从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被告人廖晓凌提起公诉。
经查,廖晓凌在担任江西省信丰县长、全南县委书记、兴国县委书记、江西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5.876744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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