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切实尊重和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清真标识等问题的发生,1月10日至13日,区民宗局联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新城分局、区清真食品行业协会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多家大型超市、胡家庙海鲜市场、胡家庙蔬菜批发市场和部分经营清真食品商户进行了清真食品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户宣传《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各大超市基本都设立了清真食品专柜,并贴有明显清真标识,对所经营的清真食品均能提供来源证明,清真食品经营活动较为规范,个别超市存在部分清真食品分区不明、混放经营的情况。胡家庙海鲜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的生鲜清真牛羊肉等经营规范,检验检疫证明、票据齐全,未发现牛羊肉的进口肉、注水肉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及纠正,并向存在问题的超市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新城区清真食品经营活动,保障新城区各民族群众能吃上安全、放心的清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