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区建住局联合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在碑林区李家村万达广场组织开展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碑林活动日。
副区长王小育到现场视察指导工作,并就新《条例》的实施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正确理解其宗旨和精神,增强依法管理意识,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依据《条例》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二是要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知法、懂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要加强行业监管。积极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设、完善物业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加大物业行业监管力度,坚决保证《条例》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活动日现场共发放《条例》500余册、《条例摘要》、《条例30问》等宣传彩页3000余份,并现场解答150余名的群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