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民工如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农民工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以便劳动监察人员能提早介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是要写出书面投诉材料,写清工资被拖欠的来龙去脉;二是要提供拖欠工资用人单位的详细地址、企业法人姓名等;三是要提供拖欠工资的事实依据,如劳动合同书,工资欠条等,四是要提供举报投诉者的身份证明。
4.为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的报酬权益,我省采取哪些措施和行动?我省将如何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
我省首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元旦后春节前农民工投诉集中、时间紧迫,通过正常执法程序解决工资问题难以满足农民工需求的特点,从2017年1月3日至1月26日,全省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会同本级12个部门实行“一厅式”集中办公,联合接待农民工,快速高效处理好农民工投诉的克扣拖欠工资问题。
从制度设计上,我省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同时制定出台了《陕西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较大的,人社部门将依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公布的同时,人社部门将把社会公布情况记入企业守法诚信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使得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5.各市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联系电话
西安:029-82284669;咸阳:029-33558268;
宝鸡:0917-3901233;铜川:0919-3185586;
渭南:0913-2363158,商洛:0914-2386153;
安康:0915-3283601;汉中:0916-2626607;
榆林:0912-3591086;延安:0911-2162000;
杨凌:029-87033786;韩城:0913-5215050;
西咸新区:029-3318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