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032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食盐价格。为确保食盐价格放开后市场价格的稳定和正常供应,碑林区物价局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食盐价格放开前后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将食盐纳入价格监测范围,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确保放开前食盐价格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执行,并做好食盐价格放开前后的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工作,保证放开前后食盐价格的平稳过渡和食盐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
二是做好食盐价格放开政策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食盐价格政策,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食盐价格放开是价格改革的需要,食盐价格放开后,政府将采取多种措施稳定食盐市场和价格,从而稳定社会预期,消除恐慌心理,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针对盐价放开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我局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食盐市场价格分析研制,一旦发生异常波动,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食盐价格。
四是开展食盐价格放开后价格监督检查。及时组织食盐价格放开后市场检查,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等食盐经营者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同时,积极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有关食盐价格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乘机哄抬价格、串通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保护食盐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