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首,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传来喜讯,经专家评审和集中评定,确定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6个园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此次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是宝鸡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又一重要成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宝鸡高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综合能力,为宝鸡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1年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分为试点、示范两个层级,称号分别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园区试点示范工作以提升产业专利运用能力为核心,以支撑产业为目标,以服务企业为重点,对引领带动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撑园区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010年12月31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以来,宝鸡高新区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积极推动园区自主创新体系和知识产权应用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目前,宝鸡高新区已累计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6个,其中国家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7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14户,占全区企业总数21%;园区企业获准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600项,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科研成果奖480余项;宝钛集团的“一种真空蠕变校形炉”专利获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金奖,填补了国内空白;宝鸡市科迪普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的“钼铌合金板靶材加工工艺”专利获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王磊 三秦都市报记者 董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