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2016年全省价格举报工作情况的通报》(陕价举发〔2016〕141号文件),莲湖区物价局荣获全省价格举报工作优秀单位。
近年来,莲湖区物价局认真贯彻国家和全省12358价格举报工作政策文件精神,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举报办理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并加强了应急值守、案件办理、数据录入、信息上报、数据分析等工作,莲湖区12358价格举报工作获得了上级和群众的认可。
2016-12-29 07:5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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