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家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出台以来,武功县教育局按照“强化两项措施,抓住一个重点,加强三级防控,健全四项机制”的工作思路,强力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两项措施,制度保障防范校园欺凌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武功县教育局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和学区、校(园)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武功县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实行局领导班子包片和局机关股室包抓学区、校(园)制度。二是强化考核。将校园安全、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到学区、校(园)和局机关股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力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抓住一个重点,思想认同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学校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签名宣誓、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着力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同时,重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参与者。
强化三级防控,体系覆盖防范校园欺凌工作。一是做实校级防控。落实校园“三防”措施和特殊时段安全巡查制度,认真摸排和及时处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学生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做好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二是做好镇级防控。主动争取镇(办、社区)支持,合力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及时消除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隐患,为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做活县级防控。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地域、不同时段的实际情况,灵活部署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全面督查指导校园欺凌防范工作。
健全四项机制,常态推进防范校园欺凌工作。一是健全部门联席机制。牵头联系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综治等部门,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共同推进校园欺凌防范工作有序深入开展。二是健全台账核销机制。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摸排工作台账,对已经处理解决的问题核实后及时销号,对于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入册,明确处理责任和时限。三是健全常态防范机制。坚持德育安全处对安全工作的专职管理、坚持刀具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制度、坚持课间巡查的积极尝试、坚持“锁门教学”的门禁制度、坚持班班都有安全信息员等常态做法,实现校园欺凌事件“零事故”。四是健全工作联通机制。建立上下联通的校园欺凌防范月报机制,各学区、校(园)每月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教育局,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同时将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通过内部群和微信及时通报给各学区、校(园),以便引起重视,做好防范。(作者 薛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