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江苏省物价局原副局长受贿被判刑六年半

2016-12-17 08:45  扬子晚报

12月1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当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物价局原副局长蔡敦成受贿一案,认定被告人蔡敦成犯受贿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蔡敦成利用其担任中共江苏省泗阳县委副书记、泗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盱眙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江苏省盱眙县委书记、江苏省物价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3.1815万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敦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蔡敦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庭依法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于英杰)

全站热点
法官冷风中化纠纷 当地民众纷纷点赞

2016-12-16 19:00阅读

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2016-12-16 16:39阅读

陕西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

2016-12-16 11:00阅读

县林业局来我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2016-12-15 16:19阅读

韩城警方快速破获百余辆系列砸车盗窃案

2016-12-15 00:02阅读

新城区中山门食品药监所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

2016-12-14 11:48阅读

咸阳市新兴纺织工业园传达学习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

2016-12-13 17:02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