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按照区局统一安排部署,12月10日起,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宰杀销售活禽行为全面排查工作。
宰杀销售活禽行为不符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相关规定,但是仍有部分经营户为了追逐利润,继续从事宰杀销售活禽。这些经营户大多位于城市背街小巷,宰杀销售活禽行为特别隐蔽。针对这一特点,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在各食药所的配合下,在全区开展宰杀销售活禽行为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宰杀销售活禽经营户一律取缔,经过两天的排查,共取缔宰杀销售活禽经营户3户。
今后,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活禽宰杀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活禽宰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