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副处长苏峰一行 3人,对碑林区2016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A级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评审考核组随机抽取西安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春发生饭店、西安市碑林区机关事务局机关食堂和西安市碑林区艳平凉皮店3家单位,依据《西安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类评定标准》进行现场核查。重点对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及布局、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以及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对存在问题予以现场指导。
通过此次现场核查,进一步提高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从而促进其更好地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