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秦盾行动”中,泾阳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系列砸毁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
12月5日,泾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泾阳县王桥、桥底、中张、城区接连发生多起砸毁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造成多名群众车辆被破坏、车内财物被盗,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全县社会治安稳定。面对这一突出治安问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破案攻坚,巡警大队及案发地派出所加强巡逻防范,打防并重,确保群众财产安全。刑警大队根据案情,研究制定了《开展打击撬砸汽车玻璃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以刑警一中队、技术中队民警为主的撬砸汽车玻璃盗窃案件专案组,积极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侦查、分析研判等工作,从中查找破案线索。同时,积极协调巡警大队、王桥所、桥底所、中张所同步加强巡逻防控,固定巡逻车辆和民警,以案件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为重点反复巡查,争取抓获现行。
专案组民警通过细致走访调查、现场勘查、反复查看案发地周边视频资料,判定案发时间多为凌晨,作案手段均为以钢珠打碎车窗玻璃后实施盗窃,并刻画出犯罪嫌疑人系一人作案,熟悉案发地周边地形,作案时均经过伪装等基本特征。在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专案组决定对此类案件进行串并案侦查,并结合嫌疑人作案时均以自行车为交通工具的特点,初步确定嫌疑人系案发地周边镇、村人员。
为了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财产损失,专案组民警围绕案发地镇、村,全力摸排有盗窃前科人员和游手好闲人员,发现桥底镇北赵村村民周某某(男,51岁)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如实供述了自2015年5月份以来,趁深夜无人之际,驾驶自行车多次在县城区、王桥镇、桥底镇、中张镇等地,用弹弓发射钢珠砸毁路边停放的车辆车窗玻璃后盗取车内财物,疯狂作案达30余起,盗窃财物总价值达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经进一步深挖,该周又交代其于2014年冬季曾在县城及周边、云阳镇、三渠镇盗窃车内财物作案20余起,涉案价值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记者 沈广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