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治污减霾和城市治理以及中央督察组来陕督察工作新目标、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治污减霾工作措施,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蓝田县市场监管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作坊小企业小餐饮整治行动。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并印发《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作坊小企业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以及责任清单,实行分管领导包所,机关干部下所制度,及时召开科所队长会议安排部署,使工作有条不紊,扎实开展。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拉网排查。一是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责令关闭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对擅自从事小餐饮经营服务的予以查处;三是加大餐饮经营服务单位日常监管力度,对发现使用散煤和劣质燃煤的,及时抄告相关业务部门,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餐饮企业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再次流入餐饮市场;五是加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提醒企业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做好废渣、废气及污水排放处理。
三是明确责任时限,强化监管。及时召开会议,督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杜绝出现反弹,确保整治工作到位。截止目前,共检查“三小”经营户882户,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小作坊经营许可证》113户,责令改正40户,取缔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