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政、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民政、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3)负责全区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物款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区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4)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资助和特困人员、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5)指导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快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负责老龄工作;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9)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0)负责全区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的退伍伤残军人评残抚恤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养。
(11)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12)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依法履行在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及侨务工作。
(1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动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为少数民族企业的发展以及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经商、务工等提供服务和指导。
(1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关事宜。
(15)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16)负责组织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17)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
(18)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所属基层决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
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所属决算单位共3个,具体如下:
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机关(含婚管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编制数14人,年末实有人员21人;老龄办: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5人,年末实有人员9人,2015年年末资产总额743.3万元。
灞桥区低保办公室: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12人,年末实有人员11人,财务未独立核算,在民政局机关财务账核算,2015年年末资产总额0万元。
灞桥区殡葬改革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11人,年末实有人员19人。2015年年末资产总额143.95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入支出表
(一)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三)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灞桥区民政局决算总收入796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8.18万元,占总收入的95%,政府性基金397.55万元,占总收入的5%。
2015年灞桥区民政局决算总支出7965.7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584.38万元,占总支出的7.3%;
项目支出:6983.8万元,占总支出的87.7%;
政府性基金:397.55万元,占总支出的5%。
1.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584.38万元,其中:包括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8.65万元;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电话费等日常公用经费55.73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民政局用于项目支出6983.8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各项支出。
3、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397.5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平台建设、新建床位补、教育资助等
(二)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983.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7.7%,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牛羊肉价格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7.1万元,主要包括:
(1)民政管理事务2727.4万元:主要用于婚管证件费、拥军优属,老龄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
(2)抚恤费2620.4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258.7万元,伤残抚恤金396.5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128.6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82.9万元、三属及涉核人员补214.8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38.9万元。
(3)退役安置1850.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124.5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费1708.3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12.4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经费4.9万元。
(4)社会福利323.2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165.8万元,殡葬项目157.4万元。
(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7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万元。
(三)201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总体情况397.5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平台建设、新建床位补助、教育资助等项目。
2015年城市低保金3531.3万元,农村低保金1666.5万元,农村五保金129.2万元,城乡医疗金492.4万元,资助参加医疗合作款66.1万元,临时救助107.5万元,高龄补贴2934万元,儿童福利30.4万元这些项目在专户核算,不在上述表中体现。
附件:1.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