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食安办联合了农林委、水务局、卫计委、食品药监局和市民委六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西安市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新城区食安办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制定了符合监管实际的《新城区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整治不规范用药行为。同时加强清理违法违规网站,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规范兽药使用行为,全面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方案》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结束。通过动员部署,借助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互联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告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畜禽水产品生产者及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畜禽水产品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应履行的义务,及时组织自查自纠。区食安办还将组织力量集中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全覆盖。
《方案》强调,区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不断规范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及销售兽药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兽药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彻底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采购、暂养行为,加强整治抗生素等兽药残留的超标问题,提高畜禽水产品全程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找准问题根源,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