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17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我市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至黄色预警。截至28日9时起,我市空气质量重度污染程度已持续15个小时,且市环保、气象部门结合中央气象台预报会商分析认为,28日至30日,我市气象条件仍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未来3日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将处于中度以上污染水平,部分时段将处于重度污染程度,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条件。根据市治污减霾办通知要求,区治污减霾办决定启动阎良区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在执行IV级(蓝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环保分局督导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使用优质煤;
(二)公安分局做好城区限行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城区限行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
(三)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
(四)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区大冲洗活动;督导全区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作业;
(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督导煤炭交易市场停止露天筛选作业;
(六)区气象局视情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七)区交通运输局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