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公示结果择优确定录取人选,试用期1个月,经用人部门出具试用期合格鉴定后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聘用期为1年。派遣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工资待遇及其他
1.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个人缴存“五险”)。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2.我院不提供聘用人员的住宿,可自愿在院机关餐厅就餐,费用自理;
3.司法责任制改革涉及书记员管理政策出台后,按相关政策执行。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