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市环保局对周至县陕西地矿物化探队存放的9枚放射源进行了检查,对县环保局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陕西地矿物化探队提出了以下要求:1、落实放射源安防要求,做好防恐工作;2、配备足够放射源检测仪器;3、认真履行放射源转移审批手续、出入库记录;4、将申请资料录入申报系统;5落实放射源环境监测,按照环保部18号第12条要求,每年11月31日前报送年度评价报告。
2016-11-18 16: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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