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11月17日电 (记者 何蒋勇通讯员魏溪行者)近日,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的方女士(化名)收到法院的传票着实吓了一跳。前几年因为儿子结婚,她确实向街坊大姐阿菊(化名)借过钱,但之后已连本带利还上,只是因故没能收回借条。同一张借条又来讨债,难道只能当“冤大头”了。了解完这桩案子的来龙去脉,就会发现事情缘起债主老夫妻间闹离婚。
阿菊和丈夫老韩(化名)现已是七旬老人。近30年前,两人各自丧偶后走到一起。再婚后的日子过得一直还算平稳。前几年,方女士因儿子的婚事还缺一笔钱,便开口向阿菊借了3万元。但就在2015年,老韩突然生病住院,老伴却疏于照顾,两人因此激烈争吵、甚至大打出手,让多年夫妻关系岌岌可危。
到了2016年年中,方女士手头终于宽裕了,打算把欠下的债全还清。方女士觉得既然老韩对借款一事知情,本就是他们夫妻共有的钱,还给当中的谁都一样,方女士就将本息一次性交予了老韩。但听说老夫妻正闹离婚,当时签下的借条又由阿菊保管着,怕之后扯不清,便特意请老韩在收条上将情况进行了特别说明。
前段时间,阿菊见丈夫对自己依旧不理不睬,又听说方女士已把借款归还,自己却没拿着分毫,便整个气不打一处来,决定凭借自己手上的借条起诉方女士。
案件经审理,法院认为妻子阿菊将夫妻共同积蓄中的3万元借给方女士,方女士已将借款本息归还给阿菊丈夫老韩,方女士对自己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据此驳回了阿菊的诉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