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制定了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该奖励标准规定: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治安案件,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不少于1000元奖励;对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收缴炸药、黑火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或手榴弹达到一定数量,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收缴非军用枪支、气枪、军用子弹10发、气枪铅弹或其他非军用子弹达到一定数量,构成刑事案件的,按照案件案值的30%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最低不少于1500元的奖励;破获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治安案件,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不少于1000元奖励;查破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按照案件案值的30%奖励,最低不少于2000元;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按照案件案值的30%奖励,最低不少于3000元。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用信件和电话两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举报信件邮寄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举报电话:0916—26888970916—2688890。(本报记者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