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昌11月15日电 (记者 王剑)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15日消息,今年1-10月份,该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20.7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金额逾10.06亿元人民币。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江西省于今年7月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9月,该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劳资纠纷投诉举报8044件,同比下降59.1%;立案7189件,结案7157件,结案率99%。
为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江西省进一步强化工资保证金功能,对发生过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的非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按其全部农民工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缴纳工资保证金。
此外,在工资支付方式上,江西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将工程款按不低于10%的资金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预存账户,实现了源头预防的目标。
据了解,今年1-9月份,江西省相关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51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移送案件43件,其中警方立案的28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