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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买家具要求售后维修 卖家具的商家却不见了(2)

2016-11-15 10:33  华商报

有法可依: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西安市仲裁委员会委员尚军介绍,据2014年3月15日颁布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对于固定、临时性展台,商场都有监管义务,而且商家在与商场合作时都会交纳担保金,所以商场有办法制约商户,也有能力为消费者保驾护航。而且商场属于将柜台租赁给商家使用,在找不到商家的情况下商场也应承担责任。”

有章可循:

消费者不要自认倒霉 按以下步骤就能维权

不管你是交了钱商户跑了收不到货,还是需要维修的时候找不到商家,都是有办法解决问题的。请记住以下的维权步骤:

1.联系该产品品牌的总部。一般我们在商场购买的家居产品都是当地经销商出售的,任何产品都有它的生产企业。先看票据上有没有全国统一售后电话,如果票据丢失可以到网上查询该品牌的总部联系电话,要求总部给你发货或者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2.联系商家所在家居商场的服务台。如果你是在家居商场购买的产品,遇到商家找不到的情况,可以去商场的售后服务中心投诉。让商场联系商家或者要求商场来赔偿损失或提供售后服务。

3.如果商场不能解决问题,消费者还可以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比如工商局、消协。

4.如果上述步骤依然难以解决问题,还可以申请仲裁或通过法院走司法诉讼。

■非常重要的提醒:

所有维权的行动必须有一个重要前提:你必须能证明是在该品牌、该商场购买的产品。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购物收据、发票、合同。如果没有这些,维权将会异常困难。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妥善保存好相关购物票据!(记者 李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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