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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阎良区空气重污染Ⅲ级(黄色)应急 响应的通知

2016-11-14 16:28  兵马俑在线

11月13日12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我市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至黄色预警。11月14日6时中央气象台《环境气象公报》预测17日前:华北中南部、黄淮北部、陕西关中等地的部分地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为4~5级,有轻至中度霾,局地重度霾。环保、气象部门会商预测,我市未来3日环境空气质量将处于中度以上污染水平,部分时段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规定的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条件。经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副总指挥批准,我市已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市治污减霾办通知要求,区治污减霾办决定启动阎良区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在执行蓝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环保分局督导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使用优质煤;

(二)公安分局做好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城区限行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

(三)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

(四)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区大冲洗活动;督导全区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作业;

(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督导煤炭交易市场停止露天筛选作业;

(六)区气象局视情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七)区交通运输局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八)请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区气象局根据应急响应工作要求,每天下午15:00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区治污减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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