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全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87所,惠及学生26040人。其中食堂供餐20所,8147人(其中3所学校实施早餐模式,2767人;17所学校实施午餐模式,5380人),课间加餐67所,17893人。
我区“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牛奶为全市统一采购,鸡蛋和加餐食品由区政府招标采购。食堂供餐学校米、面、油等大宗食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定点采购。其余蔬菜水果及辅料,由学校在有合法证照的商铺定点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和食品安全责任书,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
为了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规范、安全的开展,教育局不断细化管理,总结工作经验,一是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手册》、《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营养午餐食谱制定指南》《各项管理制度》等指导性文件,同时还印制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流程》及《食堂九大操作工作表格》,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二是学校成立了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召开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向家长宣传解读“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及有关政策;四是制作公示牌,公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信息、实施进展、账务、带量食谱及监督电话等,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强化常规管理督导检查,督查率达100%。六是联合卫生局、食品药监局等部门对食品食材货源地、采购、储藏、加工、组织进餐、垃圾处理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不进校、不食用,对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纠正,确保学校营养计划食品的安全卫生工作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