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杜绝固定资产浪费,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临潼区交口财政所采取四项措施,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补充完善相关制度。
一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财政所所长任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任小组成员,就清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二是将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设在财政所。具体负责清查工作计划的制定、清查过程中的协调和工作完成后的上报。
三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清查坚持“账实相符、一卡一物”的原则,根据资产的类别、型号、规格,逐台、逐件进行清查,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保证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是落实认真仔细严格的清查工作方法。清查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照清查计划,逐条逐项进行排查,客观真实地掌握固有资产数量。根据清查结果建立政府性资产管理台账,将资产信息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明确资产保管责任人,对资产的增减变化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台账更新,确保随时掌握本单位的资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