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站点建设,畅通申请渠道。充分发挥基层法援服务网络———乡镇工作站及村(社区)联络点职能作用,累计设立工作站92个,联络点433个,授权律师事务所工作站代为受理法援申请,在全市的市、县驻军机构全部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值班律师,规范了日常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范围,逐步实行网上受理法援申请,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使困难群众能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创新援助形式,合理配置资源。对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维权难度不大的案件,重点提供代书服务,引导受援人尽量采用调解方式解决,减轻受援人讼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形成合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注重法援服务效果。对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基础的来访人,法律援助机构可以通过条文适用讲解、维权路径指引、主张分析梳理、证据取得指导、诉讼(仲裁)程序告知等方式。“培训”和辅导200多名当事人自行完成维权工作。
适时跟踪,提高办案质量。建立、推行重大复杂疑难和群体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全面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估,重点量化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听庭、评查等质量监管指标,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办理,有效促进办案质量提高,受援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近年来,累计评选出市级优秀案例42件,入选省优秀案例10件,全国优秀案例1件。
严守办案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加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强化为民服务宗旨,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要求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底线和清白办事的底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查处办案过程中收受钱物的行为,树立法律援助工作者廉洁奉公、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本报讯(记者 姜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