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降门槛、扩范围、促规范、保质量、强保障、创品牌”为目标,扎实实施八项便民惠民举措,着力打造“爱心法援、温馨法援、民生法援”,让法律援助更公平,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截至9月底,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0件,接待群众咨询3516人次,来电2665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50万元。
强化援务公开,方便群众求援。在法律援助接待场所、报刊、网络公示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地址、通讯方式、法律援助受理条件、事项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方面,最大限度地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放宽援助标准,坚持应援尽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市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
扩大援助范围,突出重点人群。对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因工伤、交通、医疗、产品质量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因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涉及民生案件的,均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同时加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
建立特殊人群基础信息库,简化审批程序。与民政、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协商建立了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重度残疾人、五保困难群众、精准扶贫确定的贫困户、义务兵法律援助信息库,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库内群众,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