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启动《西安市高陵区重污染天气煤炭交易市场应急预案》,下发应急响应通知,组织专人每天对辖区内两个煤炭交易市场进行值守检查,责令煤场加强扬尘管理,督促煤场所有煤堆进行全面覆盖;并对场内存煤在原有每天3次以上洒水的基础上,适时补洒1一2次;责令所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煤场一律停工或停止作业;并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情况下,场内停止了煤炭筛选作业;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煤场均能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防范应对措施,检查场内所有防尘设施,有效控制粉尘扩散,确保煤场无粉尘扩散,最大程度减少雾霾天气可能造成的污染,为我区环境治理工作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