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 审议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阎良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日的决定 (草案) ; 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 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关于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 2015 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关于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关于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2015
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关于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 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 常委会人代选工委要及时向社会予以发布关于调整阎良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日的决定, 区选委会要根据新的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规范操作、 稳步推进, 确保选举各项工作依法、 有序进行。
(冯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