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11月1日起受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部分时段出现轻-中度污染过程。经市环保、气象部门会商,结合中省预测分析,预计我市未来三天空气污染扩散条件仍较为不利,将出现轻至中度污染,部分时段或区域将达到重度污染。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市治污减霾办通知要求,区治污减霾办决定发布阎良区空气重污染Ⅳ级(蓝色)预警,由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指导公众作好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二、引导公众和相关行业落实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全面落实各项污染减排措施
(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环保分局等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施工工地、两类企业、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
(二)区城市管理局和区交通运输局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三)环保分局加强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保分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和各镇街、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四、其他措施及要求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督导、协调媒体在全区发布蓝色预警行动信息,以及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二)公安分局牵头加强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杜绝其进入禁行区或限行区;增加警力,加强疏导,保证道路通畅运行;同时加大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三)各镇街、开发区要加大焚烧冒黑烟问题查处力度,开展禁烧检查,加大焚烧秸秆、垃圾的查处力度。
(四)环保分局要密切关注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提请辖区政府采取相应措施;根据空气质量指数变化情况,认真分析原因、开展污染源排查,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污染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