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11月4日电(周潇男)强制查封、司法拘留、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今年来,广西柳州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多措并举,硬招频出,释放出执行的“洪荒之力”,给担心权益无法兑现而焦虑不安的胜诉当事人送去阵阵“清风”。
一直以来,中国各级法院大多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根据柳州中院4日公布的数据,今年1-10月,柳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3879件,同比上升 47.35%;结案8065件,同比上升34.06%;结案标的36.9238亿元。其中,司法拘留234人,罚款137人,罚款金额441万元,限制出入境123人;限制高消费178人,公布失信人名单6162人。
柳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科技公司)2014年8月向银行贷款500万元,担保公司为其担保贷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某和其妻子向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后因科技公司在债务期满前经银行反复催告仍无力归还担保贷款,担保公司代其偿还了本息501.9万元。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及国有资产安全,担保公司向柳州市柳北法院起诉要求科技公司支付代偿款,科技公司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优先清偿上述全部债务。其法定代表人吕某及其妻子雷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担保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6年6月22日,担保公司申请执行之后,柳北法院执行法官立刻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的执行查控系统以及奔赴各银行网点,做了大量工作梳理该案件涉及的所有银行账户,冻结了科技公司以及吕某等人银行账户共计30余个,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由于公司和个人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吕某称自己连水电费用都无法缴纳,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表示愿意履行债务,只求尽快解封银行账号。事后,吕某主动向法院缴纳了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据悉,今年5月份,柳州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执行月活动,活动期间,该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920件,标的到位金额达6.08亿元,超额完成了清案任务,共有7个集体和58名个人获广西高院通报表彰。
为进一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柳州中院决定从11月1日到11月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行月活动,将用“九大举措”解决执行难。主要清理涉民生未结案件、涉土地闲置未结案件、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涉金融未结案件、长期信访案件、长期未结案件。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完善各种财产形式的查控体系,力争在“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突破。用足用好拘留、罚款、搜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执行强制措施,拓宽失信人名单的公布渠道,形成解决执行难的“组合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