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提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长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实施步骤,严格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员,落实保障措施,全力以赴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切实加大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全区重点项目检查力度,建立督查台账,及时发现指出存在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跟踪回访整改情况。对项目管理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重视、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处理。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查处、通报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违纪违规典型问题。三是严肃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项目管理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标后监管失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以及应进而未进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领导干部、招投标监管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投标等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