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房地产价格监测工作。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房价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监测土地出让价格,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的交易价格;当前特别要重视加强对住宅类商品房价格的监测工作。加强房价的季度、年度分析预测工作,将出让土地面积、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新建商品房的开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空置房面积及空置率,市场平均价格及变动情况和原因等列入分析内容。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加强行业调查分析,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三去一降一补”的政策指导下,房地产市场产生了积极影响。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市场的自主调节作用,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通报房地产市场供求、结构、价格、涨幅、空置数量、投资动向等情况,定期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分析,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购房。同时,要有效控制土地成本,适当降低商品房开发成本,将房价控制在一个合理区间,提振资质高、规模大、抗风险能力强的大开发商的投资信心,逐步消化库存,推进房地产业的良性发展。
(三)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各职能部门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城区违规小开发商的检查惩处力度,加强资质管理和注册资金管理,把好“入门关”;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管理,把好“发证关”;加强房地产交易的动态管理,把好“交易关”。加大房地产开发、销售中存在的改变容积率、面积缩水、虚假广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完善房地产项目功能及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住宅配套设施的投入和建设,避免因配套设施落后导致房地产价格背离真实价值,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对在城市新区等先期人口入住率不高,企业因投资商业配套资金回报期长等因素导致开发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政府应在市场“缺位”时及时“补位”,出台相应优惠政策方案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在规模住宅区开设超市、农贸市场、商铺等商业配套设施。
(五)拓宽融资渠道,帮助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充分利用国有商业银行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增强银行融资能力,做好与融资公司的沟通,搭建融资平台,畅通融资渠道,加大银行的贷款力度,为投资方解决后顾之忧;适当引进国外先进的金融工具和操作手段,例如发行B股、H股或外汇债券的形式,扩大在国际市场的资金筹措面,加速房地产金融的国际化进程;同时政府部门应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实施及省、市共建大西安的良好机遇,积极主动争取相关的优惠配套政策,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实惠。